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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数字音乐写下:相信未来
Time:2013-01-01   Author:
  自去年年底传出的几大国际唱片公司联合国内音乐服务网站,尝试音乐下载收费模式的消息以来,数字音乐就一直处在舆论的聚光灯下。数字时代的音乐产业未来去向何方?始终困扰着国内音乐人。
  这两年,音乐产业似乎迎来了一番冬去春来的景象,借助“中国好声音”、“我是歌手”、“中国最强音”等音乐类电视节目的火爆,音乐让人们再次感受到无可替代的艺术魅力,也成为电视制作方赢得高收视率的制胜法宝。
  身为音乐人,笔者为这些精彩的表演欢呼雀跃,为优秀的歌曲深受欢迎而感到欣慰,但激动之余,也难免会有一丝无奈:节目光鲜的背后,反衬出的是音乐创作者和权利人惨淡经营的窘境,春日暖阳尚未照到他们身上。
  大家都明白,音乐创作的成本很高,单单在乐器、录音棚、后期制作、发行方面的投入就是一笔不菲的费用,而由于盗版等种种原因,音乐作品虽然使用广泛、深受好评,版权收益却难以保证。相比之下,文学作品同样受到盗版侵权之害,但成本较低,投入远远少于音乐创作。影视剧创作尽管投入更大,但依靠影院票房与电视台的收入足已让制片方挣得盆满钵满,更何况现在的影视剧网络版权价格居高不下,比如今年4月开播的《新编辑部故事》网络独家版权已卖到5000万元,创下2012年以来国内电视剧网络版权价格新高,版权收益之大令音乐权利人只能望洋兴叹。
  尽管大力维护音乐版权人利益的呼声不绝于耳,但至今收效平平。据统计,目前我国1000亿元音乐产业利益中,词曲作者和唱片公司所分到的份额仅占2%至3%,以至“唱片已死”的论调被圈内人士广为传播。如果任由权利人的境遇继续恶化下去,缺少尊重知识和崇尚创新的市场氛围,音乐产业终将成为“逝去的青春”。
  而今年“4?26”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,一则关于数字音乐的消息如同一针强心剂,让忧心忡忡的音乐人振奋不已。据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介绍,北京市将推出《数字音乐版权收入倍增计划》,希望经过三年时间初步建立数字音乐版权商业化新模式,使参加本计划的作者、唱片公司等权利人实现版权收入翻番,从而达到向公众提供更好的的音乐作品,形成尊重和鼓励原创的社会环境。
  现代社会中,数字音乐技术的日新月异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,无疑对政府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政府主管部门既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,制定契合实际的产业政策,又要加强对网站音乐版权的审核力度,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。此外,在处理各方关系时,还应注重利益平衡,保护版权人权利的同时,也要保护传播者的合法利益,并实现利益分配过程更加公开透明,以便于有效监管。
  此次北京市推出的该项计划,以建立版权商业化新模式为抓手,切实解决权利人的收益问题,反映出版权主管部门已经深刻了解到音乐权利人面临的实际困难,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数字音乐产业的扶持力度,让音乐人看到了更多的希望。
  看着窗外春天里的绿草蓝天,笔者忽然想起一首诗歌中的某段:“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排浪,我要用手掌那托住太阳的大海,摇曳着曙光那枝温暖漂亮的笔杆,用孩子的笔体写下:相信未来。”用于此处虽不尽恰当,但笔者同样相信,在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密切配合之下,音乐产业的美好未来并非那么遥不可及。